本文来源:南方都市报
近段时间以来,吴某黎经常拖着失去三根手指的右手,奔波处理工伤赔偿的事情。其实,去年劳动部门已经有了裁决,但吴某黎所在单位不服关于假肢的赔偿费用,认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康复机构均无权确认赔偿费用,转而提起民事诉讼,最终假肢赔偿标准从9000元/支降至950元/支,赔偿总额差距达6万元。为何前后赔偿会有这么大的差别?假肢工伤赔偿价格究竟该由谁来定价?
突发
被机器“咬掉”三根手指
吴某黎,广西罗城人,2012年和老公来到江门打工,其子女在老家由娘家照顾。2015年1月12日,吴某黎在上班时,被油压机压伤右手,经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诊断为“右手挤压毁损伤,右手食中指严重压榨伤,右手拇指压榨并组织缺损,右手第2、3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裂。”同年4月13日,被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;5月7日被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;6月10日,江门市残联康复医院出具证明,建议安装国内市场普及型半掌美容手。
吴某黎十分在意右手的残疾,采访中不时将右手遮掩起来。吴某黎脱下假肢,南都记者看到,其右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,但手掌上仅剩下无名指和尾指。她的假肢是在残联康复医院定制的,能勉强应付家务活,想恢复到以前是不可能了。
上诉
前后裁决赔偿相差10倍
记者了解到,近段时间吴某黎独自为工伤赔偿奔波,其丈夫已回老家照顾患病的父亲。
事实上,该案在去年7月,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有了裁决,公司需一次性支付294779.54元,其中安装及更换康复器具的费用为72000元(残联康复医院出具证明的国内市场普及型半掌美容手单价9000元,安装及更换8次)。
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,认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康复机构均无权确认费用数额,应按照《广东省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支付标准》,半掌假肢的支付标准为950元。最终,法院判决,安装及更换康复器具的费用为7600元(单价950元/支),其他赔偿项目按仲裁裁决判决。